顶部右侧
顶部左侧
当前位置:首页 > 体制感悟 > 正文

体制内的十个冷知识

网络 发布于2024-06-05 体制感悟 136 次 0


机关单位既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也有一些目成心许的默契。看似不成文却偏能成事,看似不合理却偏能合情。规矩掌握默契,才能懂得别人的欲言又止,别人才会了解你的言外之意,如此才能更好地安时处顺、和合与共。

这些规矩和默契,交织成一种鲜为人知的认知盲区,很容易“混淆视听”,但这些“冷知识”都有着“热效应”,今天我们就来盘点10个热门的冷知识。


01
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
机关单位中,凡是遇到重事要务,无论规定动作还是自选动作,单位领导总要召集同志们开会。一般会议的召集,都是由主要领导决议或相关领导“动议”,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办主任通知,择时召开会议。
重要事务的商议,一定是私底下、小范围的聚集议论,也就是凝聚共识。这类重要事务,一般都会关联人、财、物,官方称呼为“三重一大”。此时会议的召集,显著特征就是“人不知鬼不觉”,一般都会在休息日、节假日、八小时外召开。比如,某单位评先树优、人事调整、内外协调,一定是开小会。大家也能发现,平时大家“相安无事”,没有发现谁人得了什么奖项,一到年底总结就能发现这个人有这奖、那个人有那奖,压根不记得有这么个活动,这就是隐功开小会的威力。
一般事务的商议,关键就在于规范开展、留痕备查,这类会议一般都是“泛泛而谈”,把上级要求部署下去、把相关文件印发下去、把职能责任传导下去。这类会议看似很重要,其实挤挤都是水,大家就像“演员”一样,把该开的开了,该拍的拍了,该宣的宣了,这就是小事开大会。
此处也能发现,所谓的大事开小会,这类事一般和人有很大关联;小事开大会,这类事一般和事有很大关联。所有关于人的事都是大事,大家细酌慢品。
02
原则上可以是不可以,原则上不可以是可以
机关单位中,原则性问题,就是原则性问题。看似“院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的话,其实并非单纯,另有内情。
原则上可以,这是谈话的前提,也就是引子,目的是为了引出后面否定的话,也是为了增加话语的权威性,确保平和把话说完。比如,你去找领导请假,领导说:“这个事吧,原则上可以。”此时切勿沾沾自喜,因为重要的话总在话外。领导说这句话,并不是想允诺给你,而是为了否定你的请示,原则上可以是说本想许给你的,但现实情况并不允许,那没有办法批准请假了。如果说原则不可以,那这个假就十拿九稳了。因为领导传递的意图就是示好拉拢,是想告诉你本来不行,但我还是会请给你,是为了让你“知情”。
原则上可以就是不可以,原则上不可以就是可以,这就是个原则的辩证关系。追根溯源,还是我们的制度性管理质效偏弱偏散,国人自古以来就爱变通,你很难判断原则不原则,一般凡是涉及到原则的事情反而好办,涉及不到原则的事情反而更难办。
03
干正不干副,干副不能干常务
首先来看常务的概念含义,在组织干部序列,其实并没有“常务”这个概念。所谓的“常务”只是一种口头上的称呼,意思是指负责单位日常管理的副职,也就是现行领导班子排名第一的行政长官的口语化称呼,组织序列上称之为分管日常工作。

为何有人宁愿选择副职,也不愿担任常务呢?这背后涉及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之道。

常务岗位通常拥有更广泛的权力和影响力。作为常务,往往需要全面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各种复杂的事务。权力意味着压力,压力就是责任,现行条件下,常委部门常务是最容易“翻车”的位置,一旦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

按照传统和人心,老大老三都容易干,老二最难干。一方面,老大不放心老二是固有的认知,可谓处处设限、时时提防,既怕老二干得好也怕老二干不好,既怕老二太优秀又怕老二太草包,很矛盾很突兀。老二下面的伙计可以越过老二给老大汇报工作,有可鸟可不鸟的双选项,也就是给你汇报是情分、不给你汇报是本分。

相比之下,副职岗位虽然权力有限,但责任也相对较小,在面临风险和挑战时,不需要承担过多责任和压力,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和应对策略。

常务的精髓在于在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干得好都是主要领导的,干得不好都是二家长的,既要保证主要领导的光新亮丽,又要承担班子的黑锅烂泥,这就是常务。当然,“当官当副,不当常务”这句话并非绝对。选择常务还是副职,应该根据个人的兴趣、能力和职业发展规划来决定。
04
不下班不来活,不下班不干活
大家或许能够发现,很多时候,不下班不来活,一下班就接通知。大家对此深恶痛绝,难道领导不知道嘛、上级部门不明白嘛?我想,对此领导和上级是心知肚明的,那为何还要“倒行逆施”呢,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一,时间限制。领导的行程基本都是提前拟定的,当天会议开完、活动结束,领导完成“规定动作”,接受了上级指示,如此才有时间去考虑工作、安排任务。此时,时间已经来到下班点,所以自然在班后安排工作。
第二,领导限制。日常工作的推进,都是围绕主要领导转,部门主要领导要围绕当地主要领导转,也就是同心圆、太阳系的模式。小领导追大领导,下边伙计等校领导,时间自然要顺延,各项工作安排必然延宕。同理,各项通知的印发,也要经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才能转办,等领导一定会晚点。

第三,体制限制。机关单位的工作,大家都是等活,主动发现工作、积极推动工作的意识较差。加之有的同志表演意味非常浓厚,开着门等视察、仰着脸等阅兵是常态,尤其是领导人下班点才回单位,如果领导人在单位暗室逢灯,其心情不可谓不悦,该同志不可谓不“认真”,其他伙计不可谓不“艳羡”。

05
小机关有大作为、大机关有小进步
机关单位追求进步,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是人之常情、生之常态,谁人不想进步?
现行环境下,大机关人多基数大、事急任务重。以县域为例,从大机关入职,先从科员干起,能在五六年突破自身成为副股已难如登天,之间互相倾轧、多有内卷,进步非常困难。可以看到,两鬓斑白的老同志勤勤恳恳,依然在岗位上担任股长呕心沥血,可谓触目惊心。同时,小机关单位人少事少,一年一个台阶,同样入职却先人一步,日后转任基层再过渡回城,甚至干到部门副职,当年同学可能依然在股级科室主持工作,甚至连个名分都没得,两相比对、优劣得所。
何谓小机关有大作为、大机关有小进步呢?
具化地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都属于大机关小进步的范畴。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统战部、人武部、工会、党校、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科技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都属于小机关大进步。

06
机关单位开除人比枪毙人都难
在机关单位,只要自己不作死,被开除、被辞退的概率是非常低的。
所谓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有三种,公务员(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对于此三者,所在单位只是用人单位,真正决定个人去留的是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只要不犯一下最严重的错误,没有人有权利开除。只有犯了一些体制内难以容忍的错误,需要担负刑事责任才会被开除。
规定事业单位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年度考核不通过并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通过等情况,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现实运作起来基本不可能实现。
《公务员法》怎么规定呢,基本就是3条:①首先不能违法犯罪,出现了违法犯罪的情况,是绝对可以被辞退的。②不能乱搞男女关系,违反《公务员法》,有损单位形象和公务员队伍形象,被辞退也是然的。③三年考核不合格,只要不是每天旷工迟到,自己作死,就没有不合格的可能,一年考核不合格的都极为少见,更何况是三年,所以这方面的可能性也不大。

《事业规定》《公务员法》虽然约束了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你,领导即便看你不顺眼还真拿你没办法,至于辞退你,更是没有这个权利。

07
法检两长不是当地领导
按照组织规定,法院检察院虽贵属“一府两院”范畴,但并非高一格的部门,只是高配了领导。什么意思呢?
以县域为例,县法院、县检察院在三定方案中只是正科级行政部门,部门领导高配副县级,这有点类似除纪委机关以外的其他常委部门。
在县域,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虽然是副县级领导,但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县领导,所以排名在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之后,只是被视为县领导。
同理,市级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也不是市领导,只是存在一定的垂直属性。这里又涉及到了一个有趣的历史问题,法院检察院是垂直部门嘛?
旗帜鲜明地说,不是!
只要我们国家性质不变,法院检察院永不可能垂直管理。
如果法检垂直管理,会出“很大”问题。前些年,最高法、最高检跃跃欲试搞垂直,被中央默许、地方使劲,最后搞了个稀淌。如果搞成了,地方约定俗成的“发展”,会受到很大钳制,不排除法检以专业的名义叫停地方各项政策。特别是将检察院渎侦拿掉后,法检就成了配合地方发展的角色。

一句话,大事看政治、中事看影响、小事看法律,法治服务于发展。

08
委员会不是机关
在机关单位,有这么几个委员会叫法的部门,比如纪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在工作安排时,常会说让纪委的来、让政法委的负责。
当别人问你时,你说自己是纪委的、政法委的,这么说不错,但也不全对,规范称呼应该是纪委机关的、政法委机关的。
无论纪委还是政法委,都是一个委员会性质的,是一个“集合体”,委员会下有委员,纪委下有常务委员,政法委有政法委员。纪委机关、政法委机关就是纪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委员会日常办公的机关部门。

所以,纪委机关、政法委机关才是你的所属部门。纪委、政法委是一个错误叫法。

09
以和为贵、顺水推舟

在机关单位,大家谋事做事,属于一个锅里抹勺子,都是一家人,可谓低头不见抬头见。机关单位有一个特殊的性质,就是变与不变。怎么理解呢?

变得是位置,不变的是人情。俗话讲,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干工作其实就是处伙计,如何把事解决了,把关系维护了,就算自我提升了

所以可以看到,在机关上,大家看似恩恩怨怨却又拉拉扯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来你,切莫搞老死不相往来,在领导视角里,没有多少是非对错、恩怨分明,只有稳定团结、荣辱与共,一旦出问题,谁第一个告状谁第一个受罚,有理也是没理,这叫各打五十大板。
所以你会发现,如果给领导反映问题,任何反馈都是不置可否,任何时候都是模棱两可,任何处置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花成蜜就的事,组织和领导是愿意说和的;孰是孰非的事,组织和领导是避之不及的。

同时,在一个地方兜兜转转,永远不会想到未来会发生什么,喜欢和厌恶的又可能关系重置。从这个方面来讲,在机关单位处事论世,不让小人缠身是本事。

10
面子大于里子
在机关单位干工作,面子是一定大于里子的。
很多时候,面子等于权威,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之间的隔膜就是权威,一旦权威被打破,领导就不是“领导”了。
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如果下属和领导发生了争执,吵得耳红面赤、不可开交,甚至口舌相向、互相谩骂,无论原由和对错,丢面子一定是领导。
同理,长者和小辈争吵,丢面子的是长者。男的和女的争吵,丢面子的是男的;科长和科员争吵,丢面子的是科长。
权威一定程度上就是面子,就是自己身份的通行证,一旦权威被打破,就无所谓面子,就缺少了隔膜,你说的话、做的事就很难被大家认可。无形中损失的东西一定大于显形的,性质类同于信用。
所以,在单位给人面子就是最大的尊重,要时刻想着维护别人的面子,只要面子过得去,哪怕对方失去一些里子,就没有过不去的槛,事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总结
图片
中庸》有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文章是说:人们喜怒哀乐的感情没有表露出来的时候无所偏向,叫作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法度,叫作和。中,是天下万事万物的根本;和,是天下共行的普遍标准。达到“中和”的境界,那么,天地一切都各安其所,万物也都各遂其生了。
中则可久,和则可大。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我想,做好初心守护的奋斗者,日积月累、日就月将,个人发展自然水到渠成,持续进步也将深根固柢当好谋事处世的包容者,和合与共、善为融洽,机关单位各项事业也将合力而成,现代化实践也终将成功。



转载请注明来源:体制内的十个冷知识

本文永久链接地址:https://wenmiyanjiu.com/post/295.html

郑重声明:
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网络收集整理、网友上传,并且以研究交流为目的,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不存在任何商业目的与商业用途,不对任何资源负法律责任。如无法下载,联系站长索要。

发表评论 已有 0 评论

×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