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发布“滨州司法局打出为民办实事民法典宣传‘组合拳’” “山东省积极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 “淮安市建立‘五机制’培育‘法律明白人’”三个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实践提供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选取了开展民法典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等三个普法重点内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使这一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百科全书”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确立7个市县(市、区)和单位作为全省试点进行重点培育,取得明显成效,为在全社会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11月,司法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等5部门制定出台《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着力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江苏省淮安市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在坚定法治自信、引领法治生活、养成法治习惯、参与基层治理中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案例一
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打出
为民办实事民法典宣传“组合拳”
【活动概况】
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滨州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使这一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百科全书”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化“十进”活动,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全覆盖
作为全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2156”民生实事之一,滨州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十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滨法办发【2021】2号),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等“十进”活动,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对全市所有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和村居(社区)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各类民法典宣传教育“十进”活动580余场次,发放各类民法典宣传资料10.5万册,解答法律咨询5.7万余人,悬挂各类宣传横幅3500余条。
(二)突出重点对象,精准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
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各地各部门将民法典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依托“学习强国”、观看“民法典公开课”、举办专题讲座、机关夜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实现了干部学法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50余场。
强化青少年“关键群体”民法典学习教育。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情景式教育。截至目前,全市478所中小学校,44万在校生人通过不同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不断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350余场,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
(三)夯实普法责任,积极构建民法典大宣传格局
制定下发了《滨州市市级国家机关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活动》(滨普法办【2021】3号),明确把民法典的宣传列市直各部门共性普法责任清单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并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重要内容之一。市退役军人局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活动,市城管执法局开展民法典广场宣传活动,市教育局利用“教育云平台”开展“法律护航 快乐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利用各种宣传节点共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等各类宣传活动36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万余份,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新高潮。
(四)围绕主题宣传月,不断丰富民法典宣传内容
5月28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时机,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通知》(滨法办发【2021】3号),全面安排部署我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以案普法、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有奖竞答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00余万人次参与有奖竞答活动。市司法局作为全市普法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充分发挥普法带头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政务大厅、民法典进社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环中海骑行、民法典趣味知识竞答等活动100余场,通过带领普法志愿者悬挂横幅、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赠送法治手提袋、法治围裙、扇子等宣传品5000余册,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渗透进群众心里。
(五)融合线上线下,立体化推动民法典普及
滨州市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发挥“播、视、报、网、端、微”等媒体宣传作用,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社区有专栏、街道有标语、网络有阵地”,全力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设置民法典学习宣传专题、专栏,定期推送《民法典》相关法条解读,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各级各部门依托每月“主题党日”,开展“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市交通运输局在高速路口电子屏滚动播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标语,各级各部门利用本部门LED屏播放民法典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等10万余条。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将民法典宣传融入机关、广场、公园、社区、公交车站等法治文化阵地,邹平市黛溪街道张高村建设了民法典主题文化广场,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学习通俗易懂的民法典知识,推动民法典在基层的宣传。
(六)着力普治结合,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基层治理
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一体推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滨城区、阳信县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习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题学习,1200余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习到民法典知识,博兴县结合村两委换届时机,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知识讲解,不断提升村干部的法治水平。
【活动特点和效果】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这一切离不开全社会的努力。通过开展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滨州市各级各级各部门自觉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积极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滨州富强滨州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案例二
山东省积极开展
“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学习工作,山东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确立济南、枣庄、滨州等7个市县(市、区)和单位作为全省“法治行为养成工作试点”进行重点培育,在全社会广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任务措施】
“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从本地实际出发,力求实效,出台相关文件,坚持“三严三化”,通过各种不同法治行为养成工作的开展,由点及面、由个体到全体,在全社会营造了法治行为养成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交警紧抓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契机,以路口通行秩序整治作为塑造城市交通文明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确立“为民、靠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创新路口通行“三字经”“四礼让”和 “五个文明”的创建体系,实现“路口渠化精耕细作、路口管理全民参与、路口文明可视可感”三大核心创建目标,打造出“文化自律引领、科技支撑执法、多方参与共治、秩序塑造文明”的文明交通创建新模式,为济南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市已有183个路口实施了“路口革命”。2020年,启动“路口革命”2.0版,以“智、安、畅、美”为目标,创建“智安路口”,让路口更加智慧、安全、文明。
淄博市张店区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 助广大市民食品安全行为养成。针对社会频发热议的食品安全事件,如网上订餐卫生不合格、外卖黑作坊、无照经营以及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等,为了让百姓吃的放心,家长管的省心,张店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加强食品消费者与食品经营者的互动,让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知情权,养成外出就餐关注食品安全的行为习惯。加快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现场施工和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对已完成240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入网测试运行,学校幼儿园食堂已按计划完成施工,2020年年底前实现了大中型餐饮单位入网率达标、生产企业入网率30%、学校食堂入网率100%。
枣庄市台儿庄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投资建成“智慧古城”项目,突出“智慧监控、数据分析、应急救援、智能消防、指挥调度”五大功能,设置鹰眼系统、无人机巡航系统、客流监测系统、4G单兵终端系统等8大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打造“一个平台(综合管理平台)、两个中心(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实现智慧旅游、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的智慧旅游形态。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全面采集景区内部重点文物、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基础信息,纳入“智慧台城”系统,并在重点区域设置电子监控等设备,对乱涂乱画等破坏文物的违反行为及时进行发现制止。
昌邑市将6月份定为“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印发《关于开展好“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复学法治第一课”“法治仲夏夜”“普法电影公益行”“守好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法治下乡赶大集”五大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弘扬法治家风 共筑幸福家庭”的主题,通过法治讲座、法治故事巡讲、法治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为群众送去视听“法治盛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治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形成“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肥城市通过基地引领,寓教于乐,形成普法教育常态化机制。发挥个税改革全民参与,改革红利全民共享的法治宣传作用,肥城市税务局联合赵庄社区建立“税法普法基地”,包括市民广场“税法文化长廊”、社区活动室的“税法驿站”“税法大讲堂”,以个人所得税申报为侧重点进行普法教育宣传。通过“图文道税”“以案说法”“个税改革如何守护我的钱袋子”“个税申报体验”多项内容号召依法纳税,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根植法治思想,提高个人所得税申报成效,增强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的效果。同时,借助普法基地广泛开展“税法普法大讲堂”,通过播放普法公益宣传片、个税改革宣传片,讲解纳税申报方式和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法治素养,形成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巩固法治信仰、推动法治行为养成。
滨州市积极推进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广泛宣传发动,360度无死角全覆盖。制发《滨州市城区城市养犬管理集中月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文明规范养犬宣传工作,以宣传《条例》规定为主线,统一印制了15万份《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告知书》《文明养犬手册》《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等相关宣传资料,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宣传工作高潮。组织开展2次“依法、规范、文明”养犬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策划制作了文明养犬系列公益宣传片,通过形式多样的媒体平台予以播放。联合市电视台、电台等驻滨主流媒体,组织开展4次寻找“最美养犬人”活动。各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均对第一张违法养犬罚单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特点和效果】
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省、市、县三级普法讲师团及各级各类公益普法组织,普遍参与到法治行为养成教育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普法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室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等社会普法宣传阵地,全部开展法治行为养成主题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精准普法”养成“法治习惯”。将试点工作和《民法典》学习宣传紧密结合,以“普法宣传进家庭”为主要方式手段,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普法”,惠及全省各级各单位,在全社会掀起了“学用《民法典》,养成良好法治家庭行为的工作热潮,以家庭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养成整体“法治习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日渐成为群众共识。
三是“法治礼包”接地气。打造“法治礼包”,与群众日常生活贴合紧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融入到家庭婚丧嫁娶,融入到乡村生活方方面面,有利于构建特色“法治文化”。“法治礼包”中不仅包括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还有“法治抽纸”“法治日历”“法治围裙”“法治消夏扇”等“法治生活日用品”,通过这些生活日用品将法治文化“输入”进家庭、“融入”到生活、“深入”到思想中,让法治文化更有生活气息。
案例三
江苏省淮安市建立“五机制”
培育“法律明白人”
【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淮安市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市法宣办统筹协调职能,积极联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依托全市“党建+网格”两网融合优势,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5368名“法律明白人”在坚定法治自信、引领法治生活、养成法治习惯、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
【任务措施】
(一)建立“法律明白人”管理的权责清单机制。融入基层网格,发挥“法律明白人”在网格党建工作站运行的宣传教育、便民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四大功能中独特的“法治”穿针引线作用。明确管理环节,严格规范“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实践、退出等管理各环节,加强技能提升和学习交流,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统一管理规范,制定《淮安市“法律明白人”管理制度(试行)》《淮安市“法律明白人”工作指引(试行)》《淮安市“法律明白人”评分办法(试行)》,确保“法律明白人”管理工作公开透明,实操性强。
(二)完善“法律明白人”遴选的协同联动机制。区分遴选类型,一是岗位扎根一线的工作者,包括网格党组织书记、基层干部(党建工青妇)、村(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党员志愿者等;二是紧密联系群众的服务者,包括各行业志愿者、诗词书画文艺广场舞爱好者、水电气工作者、邮递员、物管员、个体经商户等;三是活跃群众身边的模范者,包括各行各业先进典型模范、道德模范、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五老”人员、乡贤等。明确遴选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推选一线骨干、行业能手和模范典型争当“法律明白人”,其中网格党组织书记、网格员、村(社区)干部等岗位扎根一线的工作者为“法律明白人”培育的第一梯队,优先参与遴选。突出培育目标,明确未当选的工作者也应以“懂法律常识、知法律途径、解法律问题”为本职工作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群众,以法治方式拓展服务群众新模式,让“法律明白人”变成“法治带头人”,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实践的内生动力。
(三)打造“法律明白人”活动的社会运作机制。丰富活动平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结合网格工作站,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站,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打造“法律明白人”教、学、践一站式平台。鼓励“法律明白人”牵头组建或壮大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明确运作路径,各县区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活动方案,为“法律明白人”提供经费、产品、资源和政策支持。发挥“三官一律”进网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县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惠民举措的实效,与“法律明白人”建立常态指导帮扶对接机制。整合全市资源,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地各部门结合职能优势,找准业务工作与基层依法治理契合点,开展“百场法治文艺进基层”“法律七进”“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讲”“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类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助力“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保障民生等法治实践活动。
(四)构建“法律明白人”评价的动态奖惩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群众好评的“法律明白人”进行适当激励,在普法先进表彰中为“法律明白人”预留适当比例。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积极选树典型,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结合乡村治理试点县、试点镇、试点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治理实践,突出宣传“法律明白人”投身法治建设、热心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
(五)加强“法律明白人”保障的资源共享机制。全面组织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普法骨干培训主体,将“法律明白人”培训作为“法治大讲堂”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为“法律明白人”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全面提升水平,建立“法律明白人”交流学习机制,村(社区)内部定期集体学法、共享信息、摸排隐患,村(社区)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交叉体验、联防联控,增强“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全面配备专家,组织“法律明白人”100%加入“法润民生”微信群,为“法律明白人”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实行一对一实时指导。
【特点和效果】
一是内部外部联动提升培育工程推动力。通过整合全市资源,以党建为引领、以网格为基础、以惠民为根本、以考核为导向,打造“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内外联动大格局,实现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律师工作、公共法律服务等内部联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外部互动,搭建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服务基层依法治理的全新平台,凝聚市法宣办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工作的向心力。
二是专业队伍加入提升法治实践创新力。通过激发“法律明白人”公益热情,用好“三官一律”师资送专题讲座到工作站、巾帼律师公益联盟等社会组织以及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送策划方案到工作站、普法责任单位按照节点节日送职能服务到工作站等丰富资源,带领身边群众参加学法活动,主动自觉学法。
三是资源有效整合提升法治惠民影响力。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1+1”结对帮扶的法律专家,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为当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协助矛盾化解,推动村(社区)各项事务依法治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法律扶贫帮扶、生态环保建设等中心大局工作营造法治思维,养成用法习惯,真正实现用法治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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