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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围绕“三个聚焦”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

网络 发布于2021-12-10 典型经验 401 次 0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全省部署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打造了一批“基础扎实、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司法所。

聚焦优化司法所布局,夯实“枫桥式司法所”基础。针对四川点多面广、所多人少实际,四川省司法厅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为契机,按照“一乡镇一司法所”要求和“六不原则”推进司法所优化布局。县司法局坚持管理体制不变、基础阵地不丢、人员编制不收、工作力量不减、装备保障不弱的原则,对现有司法所中的编制统筹调配,保证每一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针对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现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到司法所实习,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由9175人增加到9980人。

聚焦全面依法治省,提升“枫桥式司法所”能力。始终把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落地生根作为“枫桥式司法所”首要职责。坚持党建带所建,全省12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全部建立党支部,全面推行“党员挂牌亮身份、支部挂牌亮标准”活动,司法所已成为主动作为当先锋的“导航仪”。充分发挥司法所熟悉法律的优势,在“枫桥式司法所”中全面试点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参与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执法决定,一年来,全省“枫桥式司法所”所均审查各类文件、合同达4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近20条。充分发挥司法所普法依法治理职能,创新推出农民普法夜校,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更加浓厚。

聚焦人民至上理念,贡献“枫桥式司法所”力量。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建设“枫桥式司法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形象建设,要求“枫桥式司法所”业务用房必须临街落地、功能设施齐备、方便群众,设置门头、标牌、标识等,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和人员职责、联系方式,确保人民群众找得到、联系得上、办得了事。突出便民为民,在“枫桥式司法所”全面部署“智慧司法”平台,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全面推广“一所六站点”,确保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全面开展“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公共法律服务,人民群众对司法所知晓率、满意率、首选率不断提升。突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枫桥式司法所”全面落实每月一次“访民情”活动,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打通司法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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