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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河司法所坚持“四字方针”规范调查评估工作

网络 发布于2021-11-11 典型经验 459 次 0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把“入矫关”,东沙河司法所坚持“四字方针”规范调查评估工作,确保“审”、“矫”工作无缝对接。

一是紧扣“严”字为关键。司法所在接收到委托机关的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第一时间与被调查人、村居负责人联系,认真核查被调查人的信息,提前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入村调查评估的时间、地点和谈话人员;组织两名以上的专职干警,出示工作证、调查评估委托函,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调查走访程序。

二是聚焦“真”字为根本。在调查过程中告知被调查小组成员应真实可观的回答调查问题,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宣传普及《社区矫正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打消群众因人情关系等方面的顾虑,确保调查评估意见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抓好“全”字为基础。深入被调查对象所在村居开展走访,向村委会、村居负责人、被调查人员的亲属、邻居,全面了解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犯罪情况、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社会关系、 人际交往、 社区评价 、现实表现 、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和风险大小,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分析被调查对象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掌握全面细致的资料,为今后进行个性化的监管提供参考。

四是立足“情”字为保障。在走访过程中,了解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帮扶,给予鼓励、开导和关怀,以包容、平等、友善的态度去沟通,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塑生活信心,感受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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