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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提升法治建设软实力 激发特区发展新优势

网络 发布于2022-01-20 典型经验 375 次 0

近年来,厦门全面依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领跑全国;出台一批高质量地方法规,形成一套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彰显;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透明度群众满意率双提升;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好厝边”诉前解纷平台,“公证+”多元调解衔接机制等系列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全国推广。

围绕用好用活特区立法权

致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一是出台一批高质量首创性的地方法规。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出台促进社会文明、多规合一管理等规定;先行先试垃圾分类立法,率先出台商事登记条例,制定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地方文化保护法规。

二是建立一套科学民主的政府立法制度。立法前,建立立法课题调研制度,每年专项预算开展立法调研课题研究;立法中,全面实施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建立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立法后,出台规章规范立法后评估活动,先后对26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三是构建一个科学规范的决策与备审机制。建立健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全覆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构建前置审查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新模式,率先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信息化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全程无纸化审查。


围绕增强政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致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率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率先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和机制,推动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是全力打造市场监管示范样板。打出商事登记、无照无证查处及信用管理立法“组合拳”,实施市场“宽准入与严监管”,入选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质量强市示范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市。创设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新模式,破解基层执法中的涉案财物管理难题,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处置。

三是积极营造柔性宽容执法生态。修订《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制定《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正确执行行政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广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柔性执法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执法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围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致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是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整合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构筑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一流法律服务高地。

二是打造台胞登陆“第一家园”。立法保障台胞投资、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打造海峡律师论坛、两岸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涉台社区矫正中心等两岸法律服务品牌,先行先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三是打造审批制度改革样板。率先启动“多规合一”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审批”,经验做法作为改革样板在全国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持续深化,100%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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