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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开支还是受贿?收钱后没有占有构成犯罪吗?

网络 发布于2025-02-10 法规政策 71 次 0

问题背景

我家人是国企中层领导,原因是据说收了供应商的钱。但他自己说,这些钱全部用于公务开支,并没有占为己有。这种情况算受贿吗?会不会被判刑?



解答:

这是职务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的争议问题,“收钱”不等于“受贿”,必须结合资金用途、个人是否占有、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你的家人确实是将收到的钱款全部用于公务,并且能够提供证据加以佐证,那就存在无罪辩护的空间!


 


01
受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385条,受贿罪的认定主要包括:


1、身份要件: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如国企干部、事业单位领导等)?

2、行为要件:是否“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主观要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4、对价关系:是否因收受财物而为他人谋取了利益


如果你的家人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只是将款项用于公务,那就不能简单认定为受贿罪。


02
关键辩护点


1、资金流向清晰,全部用于公务


• 是否有账目、发票、报销记录等证据证明款项确实用于公务?

• 相关领导是否知情并认可这笔资金的用途?

• 资金是以个人名义收取,还是公司财务安排?


对策: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核实和整理所有账目、银行流水、财务审批文件等。


2、无个人占有,缺乏非法获利动机


• 受贿罪的关键在于“个人占有”+“职务便利谋利”

• 如果资金未最终进入个人账户,而是直接用于单位公务,缺乏“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

• 是否有单位或领导认可的公务支出记录?


对策:查找公司内部审批记录、会议纪要、财务文件,以证明资金用途。


3、单位领导安排或默许支配款项


• 这笔钱是否进入了你们单位的小金库。你的家人是否是因单位安排、上级领导指派,而收取或支配这笔钱?


对策:尽快调取上级领导批示文件等相关证据。


03
真实无罪案例


某国家工作人员收款用于公务,法院最终判决无罪

裁判要旨:被告人确实收受了相对方的款项,但其未据为己有,而是用于公司招待、差旅等公务开支,且有一定的财务账目和单位审批记录。法院认为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构成受贿罪,最终判定不构成犯罪。


04
重点关注:留置阶段,家属能做什么?


留置是监察委专属的调查手段,阶段性极强,且律师无法会见,因此家属的应对至关重要。


1、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远程提供法律支持

• 留置期间家属无法见到被调查人,律师可远程提供法律咨询和策略指导。

• 律师可以帮助家属分析案件风险、指导如何应对法律问题。

• 可提前为后续的刑事程序做好准备,避免家属因不当言行增加法律风险。


2、指导家属固定和保留有价值的证据

保留财务记录:查找银行流水、账单、发票、单位审批文件。

查阅公司会议纪要:证明这笔资金用于公务支出,非个人占有。

寻找关键证人:如同事、财务人员、上级领导的证言,以证明资金用途。


3、注意家属应对纪委的问询,避免无意间“助攻”不实指控

不要轻易承认不清楚的事实:办案人员可能以“协助调查”的名义问询家属,但如果家属随意承认某些不准确的事实,可能会导致被调查人陷入被动。

不要私自处理涉案财物:如果家属私自转移、销毁某些资金或物品,可能构成妨碍调查,反而影响案件走向。



收受资金≠受贿,只要能够证明是公务开支,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就有可能无罪。

⚠️家属应尽早介入委托专业律师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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