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风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项目化推进为手段,通过推进“五化”、落实45项重点任务,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让市场主体的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业信心更加坚定,让全社会真切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明显变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优化营商政策环境,着力推进地方立法精细化。发挥立法对营商环境的引领作用,加大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力度,完善营商法规规章支撑体系,重点落实11项任务:
1.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成熟做法上升、固化为地方性法规,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贯彻落实《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发挥市场在金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贯彻落实《江西省展览业发展促进办法》,提升城市产业竞争力、文化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4.研究制定《景德镇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5.贯彻落实《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6.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管理条例》,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防范行政决策风险。(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8.一揽子修改关于改革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影响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9.配合开展《江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配合开展《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立法调研,打造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水路交通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配合开展《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二)围绕优化营商市场环境,着力推进监管执法效能化。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厘清监管事权,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落实8项任务:
1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鼓励跨部门联合检查,依法依规对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4.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或信用平台互联对接,深化企业信用数据归集,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5.推进市场监管清单化。编制《“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工作手册(试行)》,梳理划分市、县、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清单,分类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监管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规范市场监管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统一裁量基准和规则。(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推进“互联网+农业执法”,拓展农业执法指挥中心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功能,构建市县乡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三级指挥、协调、联办体系,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提升税务监管信息化水平。开发上线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嵌入金税三期系统,促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最大限度减少任性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有效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9. 创新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解决小微企业危废处置费用高、处置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围绕优化营商司法环境,着力推进司法保护平等化。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重点落实8项任务:
20.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开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1.推动清理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重点清理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案件,督促党政机关自觉执行生效判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22.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破产费用多渠道筹措机制。健全破产审判组织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设立破产案件审判庭。探索建立“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全面落实执行转破产制度,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法院)
23.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24.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依法纠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25.坚持保护合法与打击非法并重,建立涉民营企业执法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注重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注意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6.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挂牌督办制度,重拳打击盗用、侵占民营企业创新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7.联合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假企业”和“假出口”行为,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四)围绕优化营商政务环境,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秉持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政务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点落实12项任务:
28.深化企业登记和办证办照便利化改革,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扩大“以照含证、集约办理”试点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推动“赣服通”3.0版上线运行,“无证通办”服务事项市本级分厅不少于10项,县区分厅不少于5项。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完成与江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和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30.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效能,持续加大国家、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力度,推进部门业务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加快推动各业务办事系统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所有服务一律由企业和群众直接评价,确保服务接入全覆盖、评价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行管委)
3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覆盖市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消除市场壁垒,取消一切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歧视性地方保护政策,严查设置歧视性或隐性障碍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2.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放宽社会办医规划限制,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简化准入审批服务,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33.创优便民办税服务举措,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2020年6月底前,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2020年12月底前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34.出台用地预审与选址办理指南,全面推进市本级用地预审与选址合并,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5.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化。对未列入市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必要安全中介服务,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自行开展相关技术评估工作,也可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6.推动建立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主动了解企业所需所急所盼,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缓冲期限,为企业执行留足必要准备时间。(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
37.开展景德镇海关“通关与沿海同样效率”2020年专项行动,落实“海关总署与江西省政府合作备忘录”,促进口岸通关提效降费,推动稳外贸稳外资。(牵头单位:景德镇海关)
38.把涉企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破坏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巡察办)
(五)围绕优化营商社会环境,着力推进法律服务多元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重点落实6项任务:
3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权,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40.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试点,结合工作领域和特点制定学法清单,尤其是突出市场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关键少数”的营商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41.在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开设营商法治教育专题,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营商法治知识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委党校)
4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把涉及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点内容,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文化。(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43.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44.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整合资源和力量,提升能力和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三、方法步骤
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期1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中旬—5月下旬)
1.制定工作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定并印发《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分解细化牵头任务,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提出参加、配合单位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2.召开动员大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适时召开全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部署专项行动具体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3.组织集中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贯彻全市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视频动员大会具体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月)
1.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围绕《方案》明确的“五化、45项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承担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逐项细化目标任务、方式步骤、协同单位,以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经办人和时间节点,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调度督导,狠抓落实。专项行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总协调、总调度、总督导,适时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必要时,组织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基层和相关单位开展督察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深化措施。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分指标,纳入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评。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市主流新闻媒体,利用法治瓷都网和新法制报等,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
1.自查总结。各县(市、区)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2.检查验收。结合全面依法治市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优秀、合格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按不同权重计算年度依法治市考核加分。
3.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各县(市、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创新方法载体。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菜单式、项目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抓手和载体。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针对性、实践性、创新性”的要求,在推进专项行动中出新招、出好招、出实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促进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三)勇于担当作为。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查一查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问题有多少,问一问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查一查各种问题在工作中有哪些表现,问一问哪些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一查群众最迫切、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问一问哪些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是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顶层设计才能解决的,努力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以实干笃定前行,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中共景德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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