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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亮点回眸

网络 发布于2022-02-09 总结报告 568 次 0

历添新岁月,春满浙山河。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作推进,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交出了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精彩答卷”。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成效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训词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坚持把思想伟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争做“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制定出台司法行政机关建设“重要窗口”“一图一表”,形成涵盖27项一级制度、92项二级制度、368项三级制度的图谱,确定45项标志性成果重要工作项目。

法治浙江建设谱写新篇章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履行党委法治办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委员会抓总、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和责任部门分头落实的体制机制,推动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试点,研究制定《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立重要法律实施情况报告和法治监督员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施法治建设系列督察,强化法治建设考核,各级各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工作推进力度、氛围浓厚程度都有新的面貌。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掀起新高潮

积极履行建设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动政府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鼓励和支持更多市县争创国家示范,不断提升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目前,已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40个;宁波、湖州、桐庐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名单,金华的“无证明城市”改革、舟山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入围单项示范创建名单。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先行探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会议精神,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谋划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得到中央改革办、司法部的肯定和支持。不断健全“1+N”政策体系,推动出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将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责边界。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广“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查一次”等实践创新,执法扰民扰企问题逐步得到了缓解。全面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指导做好龙港市全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4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有力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问题。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创新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我省1354个乡镇(街道、园区)实现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机制的100%覆盖,推动了法治职能整合向乡镇一级延伸,基本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有效发挥合法性审查源头把控作用。2020年,全省以乡镇(街道)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9%,复议纠错率同比下降10.9%;全省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2%,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

数字领域地方特色立法领跑全国

紧紧围绕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动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办法》等创制性立法。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是浙江推进数字领域依法治理、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的里程碑事件,也为全国深化数字领域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了浙江样本、浙江智慧。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模式被全国推广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总结评估浙江等省份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等我省最先推行的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省市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9%。会同沪苏皖联合组建国内首个跨区域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新组建全国首个符合中央改革精神的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办案模式。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与浙江银保监局、省民政厅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在全国率先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实行“无证明化”改革。组织各设区市完成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工作。指导推动全省11个市加强“无证明城市”建设,累计让群众不提交、少提交证明4083.99万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省市、县两级累计307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已让群众和企业少提交证明材料118.62万件。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部署开展“正法直度”专项行动,统筹指导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三项制度”“回头看”、执法规范化和方式创新、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等6项活动,开展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全年累计开展专项监督348场次,监督执法单位2899家,评查执法案卷14282件,发现执法问题14286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决定书、问责建议书1000余份。

罪犯修心教育硕果累累

全力打造“五心并修”修心教育模式,创新开展以“政治攻心、法治正心、道德润心、矫治塑心、情感暖心”为基本路径的修心教育,积极破除罪犯“犯罪人格”和“监禁人格”,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形成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根据样本调查数据显示,通过开展修心教育,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守法意识指数和社会适应指数显著提高,接受过修心教育的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实现了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目标。

科学戒毒模式更加成熟完善

出台《“六大战役”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系统推进规范执法持久战、“五重管理”阵地战、重要节点保卫战、专项治理突击战、安防隐患歼灭战、疫情防控阻击战,全省戒毒系统实现持续安全稳定。扎实开展“科学戒毒提升年”活动,推广应用戒毒新技术新方法,积极构建“五大教育”新格局,常态化推进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工作,教育戒治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有序推进

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工作规则和责任清单,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修订完善25个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联合印发4个重点执法制度,编印《工作实务指南》。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举行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有关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成功举办第二届长三角社区矫正创新发展论坛,着力打造社区矫正共同发展“先行示范区”、融合发展“智慧生态圈”、跨越发展“创新策源地”。

“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推动出台《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协调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举办全省“七五”普法成果展。印发《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实现各县(市、区)宪法公园全覆盖。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普法宣传活动。制订实施《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21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实现全省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行动成效显著

在12348浙江法网设置法律咨询、法务查找、法律服务申办等十大平台,在浙里办App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在司法行政移动应用推出“掌”上法律服务大厅,宁波“公证E通”被中央改革办推广;发布第三批《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达132项;建成涵盖律师、公证等7大类公共法律服务千人专家库和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社区矫正4大类万名志愿者队伍;完成社会力量承接12348浙江法网在线咨询服务改革,2020年5月以来已承接15717件,较改革前同期增长26.92倍,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法雨春风”浸润之江大地

省司法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企业、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于2020年4月组织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活动中对全省7.53万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排查矛盾纠纷12.03万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24万件,调处成功5.17万件;累计办理涉企公证8866件、司法鉴定5587件、法律援助10655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600余万元;累计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42件,其中协调调解案件309件;推进《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园区688个,覆盖企业19.6万家,线上直播宣讲活动受众达430余万人。

调解在“最多跑一地”改革中发挥硬核支撑作用

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推进各类调解资源融入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目前已入驻的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90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9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8个,入驻专职人民调解员1724名。出台《关于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公证预防、调解优先、复议分流、鉴定支撑、法援保障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心全年通过人民调解累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借鉴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经验,探索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构建完善法律顾问服务供需匹配、供给创新和常态运行机制,推进实现服务网格全覆盖、服务模式普惠化、保障机制多元化,让全省每家市场主体都能享受法律顾问服务,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法律顾问服务已覆盖各类市场主体580余万家、覆盖率达75.7%,累计提供法律咨询52万余次,组织法治宣传近6万场,调处化解涉企矛盾1.6万余件,提供法律服务指引6.35万次。

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劈波斩浪

巩固“三名工程”成果,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大力加强中小律所培育、青年律师培养、律师资源欠缺地区人才培植工作。市县建立结对帮扶机制55项,组织动员86家规模所、专业所与147家中小所开展结对共建;省市律师协会制定出台青年律师扶持政策,组织青年律师培训5万人次,建成青年律师人才库,调整涉外律师人才库;鼓励大所、优秀所到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施“1+1”浙江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推动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目前11个地市每万人律师比全部达到2.6以上。

司法行政改革全面深化

深入谋划实施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推进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改革不断迈向纵深,圆满完成2020年确定的145项改革任务;组建五大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五大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推广应用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初步建成司法行政“数字驾驶舱”。

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效显著

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这一目标”,把握全面排查、案件评查“两大抓手”,突出专题调研、专项治理、集中整改“三项举措”,深化督导考评、制度机制、典型教育、立功创模“四个载体”,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理念更加正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能力更加过硬。活动中,通过举办“公务员学法云讲堂”等形式培训干警27万余人次,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立改废”1550个,司法行政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高达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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