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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

网络 发布于2022-02-07 文件汇总 349 次 0

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 织密基层治理“平安网”

为筑牢基层法治建设“压舱石”,推动法治湖州建设,日前,市委办、市府办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意见》围绕打造“重要窗口”现代法治城市典范目标,通过完善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保障五方面的措施,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湖州特色的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州的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推进平安湖州建设为着力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地方标准,乡村治理“余村经验”、行政争议化解“湖州模式”、行政应诉“湖州模式”在全国推广,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夯实,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成功跻身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法治湖州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意见》提出,要完善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整合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司法所工作力量,统筹各方力量推进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逐步建立以司法所为主负责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同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向开发区(园区)延伸。

  在此基础上,《意见》要求,要从推进司法所建设改革、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乡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方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全面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持续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打造“一门、一窗、一站”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体;健全完善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四个平台”+“全科网格”基层治理平台构架体系,推动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中心全覆盖,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

  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离不开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的提升,《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完善司法所人员职业发展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制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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