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2日),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
发起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旨在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聚焦政策制度强化系统研究,增进政府和市场的有效沟通,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成立背景和主要意义
去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公布2019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综合排名从2018年报告中的78位跃升至46位,上升了32位。上海作为两个指标城市之一,推行的若干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有效增强了企业获得感和国际认可度,10项指标中的7项取得了显著进步,为我国排名提升作出了一定贡献。其中,法治环境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相比,上海的营商环境仍有不小的改善空间。其中,涉及诸多法治保障方面的内容,例如,推动国家法律修改,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司法保障职能,优化纠纷解决方式等。这些工作往往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特征,大多数都涉及到体制机制性的问题,迫切需要各相关方面建立一种高效运作、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些问题能够得到科学、及时地解决。
因此,市委依法治市办以一种开放式的姿态,发起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吸引各方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运作模式,将有利于增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共识,推动形成合力,更好地促进全社会自觉参与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有利于强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的系统研究,坚持制度供给的问题导向,更好地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有效沟通,更好地听取并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办事难点、痛点、堵点;有利于更广泛地推介宣传法律法规、改革举措,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进制度和政策落地生效。
二、组织机构和重点任务
《关于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意见》规定,法治保障共同体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发起,由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学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单位组成。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法治保障共同体的首批成员单位由以下几方面主体组成:
一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包括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政协经济委等;
二是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包括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三是司法机关,包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
四是相关法学院校,包括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
五是协会、商会、相关专业机构,包括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市工商联、上海贸仲、上海仲裁委、东方公证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相关律师事务所等。
法治保障共同体主要采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聚焦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的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围绕以下八方面重点任务,推动共同体成员单位协同开展问题研究、政策制定、宣传培训、评估优化等工作。
(一)推动顶层制度设计。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专题,研究推动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为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优化的改革创新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本市营商环境优化的改革举措争取国家层面制度支撑,搭建有效沟通平台,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探索建立先行区域。探索在本市若干区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先行区,研究试行法律法规调整的简化程序,推动实施新兴领域的概括式授权,保障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三)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围绕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证照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要求,推动各方聚焦制度创新,清除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文件中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陈规旧制,确保地方立法既符合国家要求,又体现上海特色。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研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标准,推动行政执法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体现比例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提升本市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对于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五)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促进司法机关在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市场公平有序、保护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履行职能,推动完善司法改革措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
(六)优化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降低解决争议的法律成本,完善仲裁、调解、公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促进境外知名仲裁机构与本市仲裁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七)加强制度宣传解读。依托各类媒体平台以及研究机构、专业机构等多方力量,对本市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积极推送营商环境优化信息动态,构建政府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与市场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常态化的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机制,不断提升本市营商环境的社会认知度。
(八)打造研究智库方阵。精准对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企业群众现实期盼,全面对接优势资源,深度融合转化渠道,着力提升智库成果水平。为高端智库人才队伍培养提供平台,充分发挥智库方阵在资政建言、舆论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建立法治保障共同体,是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持续扩大改革成效、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共同体的工作目标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佳实践,以坚实的法治保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做到各市场主体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争取全市各领域营商环境便利度全面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法律体系持续完善。一方面,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研究推动相关改革事项涉及国家层面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调整工作。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等制度安排的落地落实,并为本市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相关举措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日前,围绕落实《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总体部署,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率全国之先,对市场主体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下一步,将继续围绕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打造免罚清单2.0版本开展深入研究,努力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三是探索建立法治保障先行区域。积极稳妥推行先行先试,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全市范围选择少数区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先行区。结合区域特点,研究试点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人工智能产业等新兴领域的概括式授权等相关制度,加大力度优化制度供给,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培育探索法治路径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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