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21年,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历史使命,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石狮。现将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学习。市委理论中心组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今年来共开展3次集体学法,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镇(街道)党委、各单位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累计开展学习活动182场次。
2.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紧紧围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活动主题,部署安排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宪法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宪法引领,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石狮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校园普法小品比赛”3个主场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等6个主题日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各单位、各镇(街道)也纷纷开展了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咨询活动等方式发放给群众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宣传学习宪法、弘扬宪法宣传标语,举行宪法学习讲座38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80余场次,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3.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部门履行责任自查评估,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政绩考核机制。我市围绕法治建设,在干部考核、选拔等方面,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注重把学法、懂法、守法的干部选拔到班子中去,截至目前,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占77.3%。三是建立法治督察考评机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督察落实,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季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二)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1.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法治保障。一是实行疫情防控分级督导执法。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制度,督促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持续开展15天一轮的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动态管理“三色”标识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突出对“红色”标识医疗机构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记分管理。今年累计停业整顿医疗机构42家,立案26起。二是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机构预防院感督导、小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等专项督导。市相关部门开展涉疫垃圾污水联合抽查,组织对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锦尚健康家园开展疫情车辆专项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抓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今年来,我市出台了《石狮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方案》、《2021年石狮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5月,以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为契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深厚法治宣传氛围。如:送法进机关,举办“民法典”讲座——《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送法进企业,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产业攻坚等专项行动,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企业关注法治、学习法律的氛围;送法进社区、进农村,向老百姓普及民法典知识,从民法典最贴近生活的婚姻家庭编开始,用故事来讲解法条,提供法律建议;送法进校园,举办“民法典进校园”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美好校园·民法典相伴”主题手抄报比赛等活动,用趣味方式培养了学生们的法治思维,为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来,我市各部门共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198场次,运用微信公众号、“法治石狮”抖音号推送民法典法律知识228篇。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打造全省首个服装产业集群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提供“全链条、一体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成立全省首个执行案款管理中心,有效保障民营企业胜诉债权,今年来共审结涉纺织服装产业链案件768件、标的金额2.47亿元。二是推动惠企资金线上直达兑付改革。聚焦惠企政策存在问题,全面梳理全市各单位的惠企政策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精简再造惠企资金兑付流程,建设惠企资金线上直达兑付平台。三是破解外贸商户“冻卡”难题。招商引进取得境外金融支付牌照且具备反洗钱经验的供应链管理金融平台,实时国外收汇、国内银行人民币结算,确保资金收汇安全合规,今年来为103家外贸商户安全收汇1.08亿美元。该举措入选2021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四是建立“公共保证金池”。通过建立政府“公共保证金池”,有效帮助外贸出口企业应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大、外汇收结汇风险加剧的难题,为外贸出口企业提供“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业务,提升企业对汇率套期保值操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4.健全优化台胞台企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国家31条、26条、福建省66条、泉州市73条惠台政策。统筹安排台胞子女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初中阶段将在石狮区域内经商或合法正常居住的台商子女纳入“照顾服务”对象,今年共为9名台籍考生办理中考加分身份认定,照顾4名台商子女就读优质中小学。强化台胞权益保护 ,充分发挥“石狮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泉州市台资企业协会石狮市联谊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石狮市侨港澳台胞法律服务站”的作用,为台胞权益保障提供强有力的平台建设和法律支持服务,为广大台胞营造良好生活和工作环境。针对部分台企劳资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免费提供法律顾问团队线上咨询服务,帮助台企做好风险防控。
(三)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2021年我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印发9件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向泉州市政府及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各市直单位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4件,均未发现违法情形。对全市各单位发文情况进行检查,先后抽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1年前三季度发文情况,并对4个单位5件规范性文件未备案的情形进行通报。组织开展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法办发〔2021〕5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实地评估和人民满意度测评,被省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持续推进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精神,服务我市“5510”竞赛活动项目。通过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不见面审批、“证照分离”改革(预包装食品销售改备案)、设置“个转企”专窗、持续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试行“多证合办”集成套餐改革和停车场服务等行业试点“一照多址”改革等措施,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和办事效率。截至12月13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0622户(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累计141042户,),其中内资企业7948户、外资企业109户、个体工商户225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5870件、药品经营许可228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109件;办理“个转企”登记837户;推行“绿色通道”“容缺预审”“直通直达”等服务举措,服务重点企业382户。
(2)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推行“一窗通办”套餐式服务,让企业实现“跑一趟、到一窗”完成开办全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和环节,将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实现涉企“五险”业务一次受理、一窗通办,整合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等涉企社会保障业务,建立跨部门后台流转机制。开通“一件事”专窗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服务入口,完善服务模式,目前共办理“主题式”套餐3.7万件。推出40个“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精简申请材料49份,压缩审批时限81天,减少办事环节41个。推行“政务服务+行业服务”模式,引进纺织服装产业联盟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免费为纺织服装企业、小微企业等提供“营业执照办理”等帮代办服务。实行不见面审批“网上办”,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审批服务事项提星升档,网上可办率达97.4%;成立“跑一趟办不成”投诉中心,及时反馈企业群众诉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设立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为群众提供不动产证明打印、纳税记录打印、完税证明等自助服务。在9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增设政务服务一体机,群众可就近办理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打印、不动产抵押查询等16项政务事项,实现“随时办”。推行“好差评”制度,畅通群众办事评价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
(3)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开展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对符合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及时列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全面推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清理不利于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我市现有证明事项221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0项。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我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狮司〔2021〕7号),并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及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目前,我市公安局、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个单位已完成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工作。
(2)持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扎实开展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21年12月10日,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为内资企业88.5%、外资企业90.64%、个体工商户69.3%、农民专业合作社93.83%;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程序,截至12月10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972户次、移出1802户次,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标注52175户次、取消标注28682户次;发挥经营异常名录的震慑作用,截至12月10日,为“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石狮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评选活动提供信用证明33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169人次;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发挥指导、督促作用,提升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质量,截至12月9日,共归集涉企信息18985条。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石狮市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持续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今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市场主体754户;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市场主体408户。三是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截至12月10日,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1件。四是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公示石狮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6家。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培训,持续推进监管事项认领、监管行为数据网上录入工作。
(3)扎实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工作。部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制定相应鼓励措施,动员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应考尽考。今年,全市有27个单位261名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223名,通过率85.44%。
(4)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季评查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已完成前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5个部门41件行政处罚案卷,并及时通报案卷评查情况。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密切跟踪、紧密衔接上级改革动向和政策,有序开展应急管理等领域以及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市场监管、农业、文化、交通、城市管理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支持各部门在现有执法队伍内统筹使用现有人员;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执法队伍之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厘清职责边界,提高执法效能。
(2)深化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三定”规定衔接,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发挥权责清单在促进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对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注重选取部分企业和群众迫切需要的高频或部门推诿权责事项,适时开展权责清单执行落实情况调研评估。根据省上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开发区等特殊区域权责清单制度。
(3)做好经济发达镇改革评估工作。以经济发达镇改革评估为契机,开展镇(街道)机构改革“回头看”,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落实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加大向镇(街道)赋权扩能力度,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基层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得到中国机构编制网刊发。
5.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制定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合理设置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人员。自2021年10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市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具体由市司法局办理。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今年来,我市开展3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法院系统加强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工作指引,出台司法不规范行为处理规定,确保权力运行、管理监督、评价追责有章可循。针对司法不规范行为发出整改通知20份,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案件审限监督管理,防止承办法官随意扣除、延长审限,避免长期未结案件“前清后积”“边清边积”。检察系统深入整治突出问题与“顽瘴痼疾”,抓实查纠整改,修订完善22项制度规范司法办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54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办案中的廉政风险点47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2.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化“一体两翼四执”执行模式,执结各类案件9523件,执行到位金额10.68亿元。率先推行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税务询价+司法网拍+协助扣税”,司法拍卖网拍率100%,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501.14万元。构建“党委+部门+法院”的执行综合治理格局,共拘传拘留628人、扣押车辆116辆,追究刑事责任5件5人。创新“四分三定”管理模式规范执行,成立全省首个执行案款管理中心,共发放执行案款3.43亿元。
3.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法院系统以审判公正为根本,确保类案同判。落实不当量刑建议纠偏程序,就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发出调整量刑建议函41份,保证“罪责刑”相统一。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对于证据材料缺漏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情况,发出补充侦查建议函15份。以保障权利为核心,确保程序公正。坚持“减程不减权利”,尊重被告人程序反悔权,对28件被告人当庭对事实和定罪量刑提出异议的速裁案件及时转为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针对被告人是否认罪、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不同程序审理,实现刑事案件在认罪基础上的繁简分流。今年来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127件,占认罪认罚案件比重85.6%,平均审理期限6.02天。检察系统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33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捕297人,不起诉322人。
(六)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同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结合起来,按照结合实际、体现特色、彰显法治的要求,对现有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进行维护、升级,建设一批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形成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新局面。目前,实现128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今年还完成永宁前埔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建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2.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体系,充分调动基层治理各方力量资源,建立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构建横向纵向、线上线下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通过蓄能调解队伍、聚能调解模式和赋能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由碎片治理转为集成治理、由突击治理转为长效治理、由单方治理转为多元治理,实现了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全市共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38个,其中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个,镇(街道)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9个,村(社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128个。今年以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受理案件2287件,其中结案1755件,出具调解书89件,司法确认11件。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继续组织第三批10名法律顾问入驻平台,实现入驻律师数比增28.6%,现有4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入驻平台参与咨询解答,为城乡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线上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公证机构、法律援助进驻“三大平台”,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驻尽驻”。二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五在场”工作。保持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深化法律服务“五在场”,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12月,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涉法文书68份,起草审查有关合同16份;处理群体性纠纷2次;接受法律咨询924人次,参与纠纷调解133件,协助处理其他法律事务13次。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全面依法治市,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被省依法治省委员会评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各项任务落实。贯彻中央两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专项督察。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下放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提升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和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完善讼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抓好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加快推进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审判、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主动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领全民守法。
持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抓住重点群体,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全面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等活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个性化”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实施“互联网+”法治教育,依托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服务。
石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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