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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创造条件为“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搭建工作平台

网络 发布于2021-11-11 论文文章 518 次 0

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载体,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

    (一)建设一所法治学校。以村委会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为平台,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法治学校,通过健全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法治学校校舍、师资、学员、计划、制度、时间“六落实”。定期邀请县乡普法讲师团成员、相关司(执)法部门人员,或者安排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为广大村民讲授法律知识课,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适当位置设置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长廊、法治游园、法治广场等法治宣传设施。

    (三)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以全省农家书屋建设为契机,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每个行政村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农家书屋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四)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从村民中挑选部分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或表演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向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配备一名法律顾问。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为村委会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村委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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